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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时间:2025-08-28 20:47:36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行动中,交警根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特点,采取“教育+劝导+整治+处罚”工作模式,突出早晚出门上下班等重点时段管理,在城区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未成年人骑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人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和及时劝导,使他们认识到不戴安全头盔不仅危及自己的安全还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其意识到文明驾驶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做到“一骑乘、即戴盔”。
同时,针对驾乘人员存在的头盔佩戴不规范问题,如“带而不戴”“戴而不扣”等情形,执勤民警积极劝导教育,解析不戴头盔在急刹车、碰撞等事故中的安全隐患,让违规者深刻认识到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对屡劝不改、拒不佩戴头盔的驾驶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切实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安全头盔是“保命盔”。广大交通参与者是交通安全守护的第一责任人,骑乘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共同参与到安全守护中来,安全出行,平安回家。
1.头盔不是扣在头上就行,也不是放在车筐里就行,按规范佩戴才能确保安全。保护生命安全,从“头”开始,要选择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安全头盔,太大或太小都无法起到保护作用。要水平佩戴,不要前仰或者后翘。最重要的是系好下颌带,下颌带要紧贴下颌,调整好长度,以有约束感为准,避免被撞击时头盔飞出。
2.工地上用的安全帽当作安全头盔佩戴是错误的,安全帽对骑车人头部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3.一些骑乘人员,虽然佩戴了安全头盔,却没有系紧卡扣,在发生撞击时,头盔脱落,也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头盔是个宝,骑行要戴好。(张晓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